州市越秀区教育局办公室已经《转发关于组织我市中小学教师报考广州大学在职教育硕士的通知》,通知内容如下:
为提高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素质,市教育局决定委托广州大学为我市中小学教师进行在职教育硕士的培养。现将市教育局《关于组织我市中小学教师报考广州大学在职教育硕士的通知》(穗教师资〔2011〕21号)转发给你们,请做好报名的宣传、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考条件与招生对象
2008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他中等职业学校的文化基础课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区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相当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人员的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二、招生专业(方向)、考试科目
(一)招生专业(方向):教育管理、学科教学(语文、数学、英语、地理、生物、化学、物理、思教)等九个专业(方向)。
(二)考试科目:初试四门。其中全国联考科目3门,即教育学、心理学、英语(学科教学英语方向的考生考英语二);专业课1门,由广州大学自行命题。
三、报名手续、考试方式、录取以及学费等相关事宜
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报名方式、考试方式、录取流程以及学费缴纳等相关事宜详见广州大学《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网址链接:http://yjsc.gzhu.edu.cn/onews.asp?id=362)。
根据《关于印发<越秀区教师继续教育学费报销方案>的通知》(越教办〔2008〕86号)的规定,在职期间参加与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相应的教育硕士、博士进修的,并取得相应学位证书的教师,区教育局给予报销学费30%的奖励。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本校的奖励办法。学费报销办理时间和办法我局将在每年9月发出书面通知。
四、报考咨询
广州大学研究生处专业学位办咨询电话:13662322588(马老师、张老师)。
附件:《关于组织我市中小学教师报考广州大学在职教育硕士的通知》(穗教师资〔2011〕21号)
二〇一一年六月八日